负责制订全区畜牧、水产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根据全区畜牧、水产生产任务,组织指导猪、禽、蛋、奶、渔生产;指导、协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,建立畜禽、渔业防疫检疫体系和生产服务体系;负责畜牧兽医、渔业行政执法工作,确保国家畜牧兽医渔业法规、法令的贯彻实施,抓好生猪屠宰、水产种苗管理。加强药物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标准的管理工作;参与有关畜牧水产专项资金的管理、使用、协调、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