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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区农业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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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区农业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根据市、 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,强化农业系统行政管理、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,编制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加快全区 农业产业化步伐,促使农业向农业现代化方向发展,全面提高全区农业生产水平;负责对各镇农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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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的通知
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6-10 点击:

  各区 (县)农业(林)局(农委), 浦东新区农发局农发处, 市农工商(集团) 总公司产业部 :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和农业部《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》, 现将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公布如下:
  一、下列种子应当加工、包装后销售:
  (一) 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、果实, 包括颖果、荚果、蒴果、核果等 ;
  (二) 马铃薯微型脱毒种薯。
  二、下列种子可以不经加工、包装进行销售:
  (一) 无性繁殖的器官和组织, 包括根 (块根) 、茎( 块茎、鳞茎、球茎、根茎 )、枝、叶、芽、细胞等;
  (二) 苗和苗木,包括蔬菜苗、水稻苗、果树苗木、花卉苗木等;
  (三) 其他不宜包装的种子。
  三、种子加工、包装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。
  上海市农林局
  二○○一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