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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区农业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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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区农业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根据市、 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,强化农业系统行政管理、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,编制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加快全区 农业产业化步伐,促使农业向农业现代化方向发展,全面提高全区农业生产水平;负责对各镇农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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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做好奉贤区2004-2006年优质水稻推广工作的通知


来源: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作者: 时间:2005-05-24 点击:

通知 


沪奉农委(2004)26号


关于认真做好奉贤区2004-2006年优质水稻推广工作的通知

各镇(开发区)农业部门:
为确保完成今年市下达给我区2004-2006年的水稻推优计划任务,经研究,现就认真做好我区2004-2006年的优质水稻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
各镇(开发区)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,加大对种植优质水稻高产、优质、高效的好处和有关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,增强农民种植优质水稻的自觉性。向农民讲明,市里对郊区种植优质水稻的种子补贴标准是:杂交水稻“申优4号”每公斤种子补贴2元,优质水稻“嘉花1号”每公斤种子补贴1元。
二、及早落实面积,做到连片种植
优质杂交水稻生长特性与一般常规稻有所不同,生育期较长,水浆管理不同于一般常规稻。做好育秧等栽培技术的服务指导工作,显得尤为重要。因此要及早落实面积,尽可能做到统一育秧、连片种植。
三、切实做好优质水稻任务分解、种子供应的核实及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
1、每年2月中下旬-3月上旬,区农委根据市下达给我区的优质水稻种植预安排计划,制定好我区每年度优质水稻种植预安排计划并予以下发,征求各镇(开发区)意见,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区农委农业科。在汇总各镇(开发区)反馈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每年度优质稻种植计划,并正式下达到各镇(开发区),各镇(开发区)要及时将水稻推优面积分解下达到村、组、户。
2、每年3月中下旬-4月底,要求区种子服务中心和各镇(开发区)农业服务中心,做好优质水稻种子质量鉴定及种子的调剂供应工作。区镇二级种子部门要在供应种子的同时,做好种子供应的分户登记,并以镇(开发区)为单位汇总上报给区农委农业科。
3、每年5月-6月,采用先由各镇(开发区)农业部门自查方式,后由区农委农业科、农技推广中心抽查的形式进行核实面积。经区农委核实汇总后,报市农技中心审核,并抄送区财政局。
4、每年8月中下旬,由区财政、农委联合上报优质水稻种子补贴资金报告,经市农林局、财政局会审后,由市财政将补贴资金下拨至区财政。各镇(开发区)财政、农业部门联合上报优质水稻种子补贴资金报告,经区农委、财政局会审后,由区财政将资金下拨至镇(开发区)财政。
5、待市补贴资金到位后,农户凭购种发票、按照种植面积,到镇(开发区)农业部门领取补贴款。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。
6、补贴资金发放结束后,各镇(开发区)将补贴资金发放清单(农户签字或盖章)上交区农委农业科。农户手中的购种发票由各镇(开发区)收取装订成册,自行保存。区农委将会同区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检查。
特此通知,望认真贯彻落实。

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
主题词:农业 水稻推优 通知 
抄送:各镇(开发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办公室 市农林局 
市农技中心 区财政局 俞凯丰副区长 
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 二○○四年三月三日印发 
签发:李伯才 核稿:徐 进 校对:金 昕
(此件共印30份)